昨天和几个酿酒圈的老友小聚,聊起最近看到的一个新闻,心里挺不是滋味的。一个年轻的司机,晚上喝了半斤多我家乡产的那种高度粮食酒,觉得自己没事,开着车就往家赶。结果在一个路口,把一个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工人给撞了,人当场就没救过来。后来一查,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好几倍。老友们都在叹气,说这酒是粮食精华,是让人高兴的东西,怎么到了有些人手里,就变成了害人害己的凶器呢?
我干了大半辈子酿酒,对酒的感情很深。但正因如此,我比谁都清楚,酒这东西,你必须得敬着它,守着规矩。今天我不聊怎么酿酒,我想从一个酿酒人,也是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,跟大家实实在在地聊聊,万一真出了“酒驾致人死亡”这种天大的事儿,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判。这可不是危言耸听,多一分了解,或许就能少一场悲剧。
首先咱得把罪名理清楚。很多人一听酒驾撞死人,就觉得是“危险驾驶罪”。其实这里头差别大了。单纯的醉驾(血液酒精含量≥80mg/100ml),没出事,那定的是“危险驾驶罪”,这个罪最高也就拘役六个月。但一旦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性质就完全变了。这时候,通常适用的罪名是“交通肇事罪”。
为什么是交通肇事罪?因为它的核心是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”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。醉驾,就是最典型、最严重的违反交规行为之一。根据刑法,犯交通肇事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但如果出了事还逃逸,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,刑期就是三到七年。要是因为逃逸导致受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,那刑期就是七年以上了。
我这么说可能有点干巴,咱结合点常见的量刑情节来说,大家就好理解了。比如说赔偿和谅解。如果肇事者家里积极筹钱,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损失,并且取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,这在法官量刑时,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从轻情节。很可能就从三年往两年、甚至更短去考虑。但反过来,要是家里没钱赔,或者态度恶劣,那法官判的时候手就会更重。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,更是一个态度和补救的问题。
再比如,是初犯还是惯犯。第一次酒驾就闯下大祸,和之前有过酒驾记录甚至行政处罚,这次又犯事,那法官的考量肯定不一样。后者所体现的对法律和公共安全的漠视程度更深,量刑自然会更重。还有,事故责任划分。如果是酒驾者负全责或主责,那没得说,罪责就重。如果对方也有一定过错,比如也违章了,那酒驾者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一点,但这绝不等于没事,酒驾这个违法行为本身就已经让天平严重倾斜了。
说到这里,我得提一个更严重的可能。在一些极其恶劣的案件里,比如醉酒后故意冲卡、在城市主干道上严重超速飙车、连续冲撞等,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,有可能不再按“交通肇事罪”来判,而可能被定性为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。这个罪名的起点刑期就高得多,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死刑。区别就在于,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过失(没想到会撞死人)还是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(不管会不会撞死人,我都要这么开)。后者,法律绝不会轻饶。
你看,一杯酒下肚,一脚油门下去,背后牵动的是至少两个家庭的命运,以及可能从拘役到无期甚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。这代价,实在太沉重了。我常在南楼山酿酒技术网上说,酿酒要守古法,喝酒要守心法。这个心法,首先就是敬畏之心——敬畏生命,敬畏法律。
每次听到这种悲剧,我都觉得我们酿酒人、爱酒人,也有责任去多普及这些法律常识。酒没错,错的是管不住自己的人。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朋友对酒又爱又怕,想深入了解酒,更想安全地享受酒,我这里有个提醒。与其冒着天大的风险去试探法律的底线,不如先花点时间,把关于酒的安全知识和法律底线学明白。想深入学习的,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:“南楼山酿酒技术” 免费领取酿酒技术,我们的资料里,不仅有酿酒技艺,也一直在强调安全饮酒、责任饮酒的理念。技术教你造酒,常识教你做人,这两样,缺一不可。
